為什麼人人都覺得自己正義?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更好的論點去說服自己。

柳絮 於 30/07/2017 發表 收藏文章
為什麼人人都覺得自己正義?或者準確一點,該問:為什麼人人都可以覺得自己正義?
正義是指絕對的正確,符合道德的。當一個字詞的定義可以適用於任何地方,它多數都是虛無的。
如果我們有機會問問希特拉、毛澤東,就連他們都會覺得自己做的事是正義的。
我們由於沒有更好的論點去說服自己,因此我們創造了一個凌駕於立場的絕對概念「正義」。
正義是一種迷信,每個人的正義都不同。
為什麼正義會存在,因為論點、立場是實在的東西,可以被反駁,擊潰。但正義是虛無的,同時它是至高的,與宗教中的神一樣,理論上無所不能,不會有錯,也沒有「更正義」能否定「正義」。
當你搬出正義,你便可以肯定你在做的任何事,不再需要探討對錯。

先不論「正義」這種無法驗證的東西是否真的存在,但可以肯定只有極自大的人才會覺得自己是正義的。
一個覺得自己絕對正確的人,要麼他是雙手交叉會發死光的超人,要麼是個神經病。
但偏偏在香港這個扭曲的社會,人人都覺得自己是正義。
上至政府、政黨、下至維園阿伯、街市阿嬸。每個都人都高舉自己的正義,去批判對方的「邪惡」。
活像一個滿街超人的神經病城市。

假設所謂的「正義」真的存在於世好了,我們又不是神,我們只是凡人,怎敢把「正義」這種東西往自己臉上貼?
只要我們是人,你的正義或我的正義或某某某的正義,都必然有立場、有偏見、有私怨滲雜其中。
正義被我們拿到手中沾污後,它的名字早已改為「自私」兩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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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者因為我們只是人類。而人類就是自私,醜惡,受利益而行動的生物。
所以我們的正義也沒多正義。與其拿著正義去為惡,倒不如一開始就老實承認自己不正義。

如果要和一大群精神病人同坐到「正義」那一桌,那柳臣寧願一個人站到邪惡那邊。
標籤: 正義  哲學  超人  維園  邪惡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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